[摘要] 就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如下补充意见:梁溪区、滨湖区(不含马山)、新吴区(不含鸿山)、惠山新城、锡东新城范围内,本地人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”;外地人缴纳社保满2年方限购一套住房;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,首付比例不低于4成。
9月25日,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件,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稳控工作,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在严格执行现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基础上,就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如下补充意见:梁溪区、滨湖区(不含马山)、新吴区(不含鸿山)、惠山新城、锡东新城范围内,本地人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”;外地人缴纳社保满2年方限购一套住房;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,首付比例不低于4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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